2010年10月29日 星期五

意見王中的意見王

與飲食無關,只是覺得張大春先生很帶種,想在此對他致敬一下。

吳淡如談史記「斬手」 張大春:沒這段
http://blog.chinatimes.com/storyteller/archive/2010/10/22/552084.html

3 則留言:

  1. 張大春在文末表示:「倘若有一人宣稱『重讀』某書之後,還能寫出這樣的文章,即表示『重讀』是沒有用處的;如果『重讀』對人的智力或常識稍有一絲絲助益,斷不至如此胡說八道。」接受採訪時,張大春說,希望作家能珍視自己的發言權!

    娘娘,我個人覺得『珍惜』二字,用得極好!
    資訊爆炸、人們想啥說啥、胡說瞎講、大言不慚的自我感覺良好者,像夜市補魚網,一撈幾多隻.....
    卻都不知好好,珍惜,發言、書寫抑或表演後,將帶來的效應影響!

    sorry....鄭先生事件後的有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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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ps...
    娘娘,有空你加一下我的MSN啦
    sorry QQ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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